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2條之規定,在下列何種情形下,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: 做記號 1 / 49 A 勞工不能勝任工作者 B 勞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C 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 2日者 D 勞工未告知懷孕之事實者 答案 :B 答案隱藏中 隱藏答案與留言 顯示答案與留言 下一題